1923 年的《排华法案》通过狭义地界定可接受的中国人移民的类别,实际上限制了几乎所有中国人移民到加拿大。虽然取消了入境税的要求,但允许入境的中国人仅限于外交官和政府代表、商人、在加拿大出生的因教育或其他目的而离开加拿大的儿童、以及正在上大学的学生。
已经在加拿大的中国人必须登记并携带带照片的身份证件,作为他们遵守该法规的证据;甚至在加拿大出生的华裔也必须注册。
1923年至1946年间,估计只有15名中国人被允许入境加拿大。
出处: Canadian Museum of Immigration at Pier 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