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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《排華法案》

關於《排華法案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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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23

《排華法案》

1923 年的《排華法案》通過狹義地界定可接受的中國人移民的類別,實際上限制了幾乎所有中國人移民到加拿大。

信息

Chinese Exclusion Act

1923 年的《排華法案》通過狹義地界定可接受的中國人移民的類別,實際上限制了幾乎所有中國人移民到加拿大。雖然取消了入境稅的要求,但允許入境的中國人僅限於外交官和政府代表、商人、在加拿大出生的因教育或其他目的而離開加拿大的兒童、以及正在上大學的學生。

已經在加拿大的中國人必須登記並攜帶帶照片的身份證件,作為他們遵守該法規的證據;甚至在加拿大出生的華裔也必須註冊。

1923年至1946年間,估計只有15名中國人被允許入境加拿大。

出處: Canadian Museum of Immigration at Pier 21

雙槍馬坤在加拿大排華的黑暗日子裡,挺身而出擔任華人社區的發言人和保護者。

1923年加拿大聯邦政府通過排華法案,加拿大華人面臨著更加嚴重的限制、學校隔離和其他歧視問題。種族主義和歧視不僅存在於省級層面,而且也存在於全國范圍內。 1923年,加拿大政府撤銷了500加元的人頭稅,代以1923年的中國移民法,完全關閉了中國人進入加拿大的大門。埃德蒙頓的華人社區呼籲科恩,並通過他向孫博士尋求幫助。 1923年5月17日,孫博士給加拿大內政部發了一封電報,陳述華人對修建加拿大太平洋鐵路的犧牲與貢獻,強調加中友好關係,抗議加拿大聯邦政府批准的排華法案,但是,加拿大政府沒有理會,該法案於1923年7月1日生效。為了抗議這一事件,華裔加拿大人降了半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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