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23 年的《華人移民法》,也稱為《排華法案》,是加拿大議會通過的一項法案,由自由黨總理威廉·里昂·麥肯齊·金政府通過,禁止絕大部分類別的中國人移民加拿。它要求所有居住在加拿大的中國人“種族”,包括加拿大出生的華人,在聯邦政府註冊,才能留在加拿大。